2020年四平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情况:
(一)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关闭、解散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非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自动离职被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因本人过失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
(五)职工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职工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
2020年四平失业保险领取多少钱
从吉林省人社厅获悉,吉林省将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期为2020年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调整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3个档次划分:长春、吉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月;
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
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
失业保险金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另: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0年四平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按照《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和《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的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到受理本人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公司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会保险公司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的《失业就业登录证》和相应的求职证明,同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四平市社保中心。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
电话:0434-326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