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延边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按照《关于调整我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调整的通知》(吉政发〔2007〕26号)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9〕25号)中2018年长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19年省直生育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4600元。2020年度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符合领取条件的,可以申报领取生育护理补贴。

2020年延边州生育津贴怎么领
申领材料:
参保女职工和配偶生育的男职工
(1)《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络申报业务登记单》(单位网上申报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省医保局网站www.jlyb.gov.cn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3)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单位授权委托书(省医保局网站www.jlyb.gov.cn下载,须填写单位对公账户,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无工作男职工配偶
(1)《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络申报业务登记单》单位网上申报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吉林省省直生育保险补贴奖励申领表》(省医保局网站www.jlyb.gov.cn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3)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女方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农村户口提供失业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和在校证明);
(6)单位授权委托书(省医保局网站www.jlyb.gov.cn下载,须填写单位对公账户,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三、周五下午除外);
办理地点: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联系方式:0431-88690557
注意事项:
1.单位通过网络集中申报,每月限打印1次《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络申报业务登记单》,不受理个人申请。
2.受理之日起7个法定工作日内到账(无工作男职工配偶领取补贴办结时限为次年1季度,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补贴费用请于子女出生后至次年3月31日前办理,逾期视为您个人自动放弃。
2020年延边州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二、参保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的。“连续足额缴费12月以上”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申领时限自产(休)假结束起计算,为期一年。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延边市社保中心。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业务咨询热线:0433-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