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2020年淮南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省政府第195号令)第8条
2、《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淮府〔2006〕81号)第8条
二、承办机构
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参保女职工
四、申报条件
按企业费率缴费的参保单位女职工,并在妊娠或需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办理确认手续的。
五、申报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2、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引、流产医学证明原件;
5、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服务流程
1、受理申报材料并登记;
2、核定生育保险待遇;
3、社会化发放。
七、办理时限
每月20前受理申报材料并核定待遇标准,月底前支付。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待遇科
电话:0554-6673290
地址:社保大楼四楼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淮南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