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石河子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2、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020年石河子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4、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6、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7、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8、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二、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社会保险登记表;
3、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2020年石河子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2020年石河子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
凡符合政策范围内的检查费用报销标准:各项诊断费和检查费中甲类诊疗项目报销比例是100%,门诊报销限额为1000元。
从今年起,师市参保职工除了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在分娩期内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以外,由生育引发的在妊娠期、产褥期内发生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也一并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死亡,属于非责任事故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一次性经济补偿由以往的400元提高至8000元。
同时提高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正常顺产500元,剖宫产1400元等不同的报销标准,调整为按照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相应的报销标准。其中师市一级、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甲类)分别为90%,85%和80%,年度内报销限额提高至9万元。
从今年开始,师市执行国家及兵团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参保女职工产假将由以往的90天延长至98天。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石河子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