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白城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1、参保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的。“连续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2、在规定的医院中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2020年白城生育津贴怎么算
女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2个月÷365天×下列对应的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给付金额。
(1)女职工顺产有98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15天产假。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者,有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者,有42天产假。
2020年白城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
(1)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已交满12个月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2)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未交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待该职员的生育保险交满12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用人单位。
所需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围产期保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1.参保人员治疗终结或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持相关资料到所属医保分局办理申领手续;
2.工作人员对参保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进行待遇核定,打印《生育生活津贴给付表》或《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给付表》交单位经办员;
3.向市财政局请款后,将津贴费用拨付到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
传真(fax):0436-320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