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日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以下方式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特别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的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20%;
生存保险金
自主险合同生效日后的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以下方式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主险合同期满日的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止:
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的年交保险费×6%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主险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王女士为丈夫李先生(30周岁)投保招商仁和招享未来(尊享版)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期间为十五年,交费期为3年,年交保险费100000元,对应基本保险金额为280090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李。
王女士为投保人,丈夫李先生为被保险人及特别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儿子小李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保险合同于2019年9月1日生效,2034年8月31日为合同期满日。
特别生存保险金:李先生到达2024年9月1日零时生存,李先生可领取100000×3×20%=60000元;
生存保险金:自2025年9月1日起,李先生每年到达9月1日零时生存,直至2033年9月1日,李先生可领取100000×6%=6000元;
满期保险金:李先生到达2034年8月31日二十四时生存,李先生可领取280090元;
身故保险金:若李先生不幸身故,小李可领取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与身故当时的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者。
以上案例不包括分红产生的相关利益,且仅供投保人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投保人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利益以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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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网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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