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绥化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注:未参保与参保缴费不足12个月的由个人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后支付,不能通过计生部门提供报销。
2020绥化市生育保险办理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2020绥化市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2020绥化市生育保险多少钱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费用累计。
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为,正常产1500元,难产1600元,剖宫产26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200元。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为,催产素滴注引产术1000元,输卵管结扎术1100元,宫内节育器放置术80元,取环70元,药物性引产处置术200元,人工流产术170元,刮宫术150元。参保职工怀孕期间或生育后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女职工生育按98天产假计发生育津贴;
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绥化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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