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长春藤多倍版保什么?
产品条款:华夏长春藤(多倍版)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0-60周岁
交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险期间:终身
等待期:90天
保险责任
一、轻症疾病保险金
35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最多赔付3次,依次按基本保额的30% 、35% 、40%赔付。
二、中症疾病保险金
20种中症,不分组,无间隔,最多赔付2次,依次按基本保额的50%赔付。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疾100种分为 6组,最多赔付6次,间隔期180天,首次按基本保额、现金价值、所交保费较大者赔付;第2-6次按基本保额赔付。
四、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
合同生效前10年且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前确诊重疾可额外按基本保额赔付。
五、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18岁前赔付2倍保费,18岁后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三者较大者给付。
六、身故/全残保险金
18岁前赔付2倍保费,18岁后按基本保额、所交保费、现金价值三者较大者给付。
七、 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首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可豁免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华夏长春藤多倍版什么不保?
因下列情形之一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所列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身故、全残或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六)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七)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合同所列第 33、34、84种重大疾病除外);
(八)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九)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所列第 35 种轻症疾病及合同所列第 58、85、97、99 种重大疾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