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
1、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支付标准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21.75×产假天数。
护理假津贴=配偶生育前一个月男职工的缴费基数÷21.75×护理假天数。
2、享受生育津贴的产假时间如何计算:
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 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0天。
注: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享受晚育假。
3、男职工如何享受生育护理假津贴:
男职工配偶生育,且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10天的生育护理假津贴。
【怎么领】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生育和流(引)产后30日以内,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填报《黄冈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办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领取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发给了工资且高于或等于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生育津贴,则经办机构支付的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并作单位收入;如果用人单位发给的工资低于经办机构支付的生育津贴标准,则差额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补齐,生育津贴由单位领取并作单位收入;如果用人单位未发给工资,则用人单位领取的生育津贴应全额支付给生育女职工。男职工的护理假津贴可由男职工单位办理领取手续,也可由女职工用人单位一并代为领取。
【领取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
2.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与缴费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黄冈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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