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迁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生育保险需同一单位连续交满10个月。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
2020年宿迁生育津贴领怎么领
办理程序如下: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生育休产假时享受生育津贴,由单位办理后再全额支付给职工个人。
办理时携带:
1、出院记录(小结)
2、婴儿医学出生证明
3、生育服务证明
4、结婚证
5、患者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6、单位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
7、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2020年宿迁生育津贴领怎么算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社保缴费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具体发放标准是:
1、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举例:如果一个职工在2020.1.10顺产一胎儿,此职工所在单位2017.7-2018.6期间参保单位生育保险的平均缴费基数为3000元,则此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为3000/30*128=12800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宿迁市社保中心。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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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27-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