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已领取过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人员,亦要符合上述条件)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六种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020年宁波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
4、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复核—审核—支付—送达
2020年宁波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19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2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9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08元。同时,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
失业后,我能领取几个月失业金?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应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享受待遇的期限应按照缴费变化的具体时间分段计算并相加,合并计算后的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宁波市社保中心。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5号8-11楼
电话:0574-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