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春生育津贴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领、领取条件

沃保整理
2019-12-16 1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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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网小编从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调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了解到长春市有关生育津贴将有所调整,下面来为您整理了长春市生育津贴怎么算、怎么领、领取条件。

2020年长春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2018年11月1日后生育、中止妊娠的领取条件: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中止妊娠当月,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 其生育医疗及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中止妊娠当月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参保男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也应满足上述条件。

2017年2月13日以后(含13日)出生的孩子领取条件:单位为职工参保生育险并且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生育时连续参保2个月以上,孩子出生7个月以后的当年(指顺延年),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如跨年领取,需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以窗口审核为准。

2017年2月13日以前出生的孩子领取条件:单位为职工参保生育险并且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生育时连续参保2个月以上,孩子出生5个月以后的当年(指顺延年),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如跨年领取,需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以窗口审核为准。

2020年长春市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2017年2月13日以后(含13日)出生的孩子领取标准为: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8天;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58天+15天)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017年2月13日以前出生的孩子领取准为:24周岁以上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个月;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5个月 ;24周岁以下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个月;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5个月。

2019年长春市生育津贴怎么领

领取手续:

(1)出院诊断书原件(盖医院公章和医生名章)及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医保卡);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财务章。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医保局工伤生育照护保险处窗口办理,生育津贴发放到单位。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估算,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长春市社保中心。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043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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