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沈阳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分娩或流、引产的女职工、配偶分娩的男职工。
一、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生育前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补缴时间不计算)且继续缴费的。
二、男职工申领护理假工资
1.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生育的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
2.配偶生育前男职工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补缴时间不计算)且继续缴费的。
2020年沈阳市生育津贴怎么算
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2020年沈阳市生育津贴怎么领取
1、参保人员治疗终结或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持相关资料到所属医保分局办理申领手续;
2、工作人员对参保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进行待遇核定,打印《生育生活津贴给付表》或《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给付表》交单位经办员;
3、向市财政局请款后,将津贴费用拨付到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沈阳市社保中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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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4-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