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康健无忧保险计划产品介绍
主险:交银康联交银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险:交银康联附加交银康健无忧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0-50周岁
保险期间:30 年、至75 周岁、至105 周岁
交费期限:10 年、15 年、20 年交
交费方式:年交、季交、月交
保险金额:10 万-30 万
等待期:180天
等待期内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次确诊患上主合同重大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15种重疾,初次确诊,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之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累计已交保险费。
二、轻症疾病保险金
50种轻症,初次确诊且此前未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三、保费豁免
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后,将豁免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余下的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四、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 18 周岁,身故保险金等于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 18 周岁,身故保险金等于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 160%。
五、满期生存保险金
生存至合同满期,保险公司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12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注: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交银康健无忧保险计划案例演示
王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了交银康联交银康健无忧重疾保险产品计划,保险金额为 200000元,保障至 75 周岁,每月缴费 770 元,交10年。
王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如下:
115种重疾保障20万;
50种轻症保障4万,轻症豁免保费;
身故保障1.6倍所交保费;
满期金1.2倍所交保费;
假设34 岁时,王先生不幸发生中度听力受损,符合约定轻症疾病,一经确诊,立刻获得赔付 40000 元的轻症疾病保险金,并且豁免剩余保费 55440 元(已交36960 元),合同继续有效。
王先生 50 岁时,因工作劳累首次患上严重心肌炎,一经确诊,立刻获得赔付 200000 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后保险产品计划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