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疾险来说,由于是“定额给付”形式的理赔,因此多份保险可以同时理赔。
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同一个国家或地区购买的重疾险产品;
(2)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购买的重疾险产品。
如果符合重疾险理赔的相关疾病定义或者理赔要求,都可以同时发起理赔。
对于大家来说,最为熟悉的例子就是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都投保了重疾产品;如果日后不幸发生了重疾或者身故理赔,都可以同时理赔,互相不干扰。
一般地,理赔的时候,需要以下文件(而不同产品的理赔需求有所不同,具体请参考各个产品的理赔手册):
1、重疾理赔
重疾理赔(包括重症、轻症等)需要2个文件:
(1)危疾理赔申请书:理赔的时候,再从保险公司网站下载,并填写相关的内容。需要医生签字及医院盖章。如果在中国内地发起理赔,必须是由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一般为各个地级市的三甲医院。如果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起理赔,只需要政府注册的医院都可以。
(2)其他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即可。
2、身故理赔
身故理赔需要4个文件:
(1)身故理赔申请书:注意,这是由索偿人,一般为受益人填写的。
(2)死亡证明书正本;
(3)受益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4)受益人和受保人的关系证明文件正本。
对于重疾理赔而言,除了《理赔申请书》需要正本,其他病况说明文件,只需要复印件就可以了。因此对于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的重疾险产品,可以同时理赔。
不过,需要特别留意的就是投保时的保额限制。
对于重疾险来说,在同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投保额设有上限。例如香港地区对于内地人士投保重疾险的一般限额为50万美元的基本保额,且不同的保险公司需要合并计算。如果超过这个额度,投保的时候需要进行财务核保。只有经过保险公司批核的超高额度才会生效。
此外,一般而言发生了重疾理赔的时候,受保人或者保单持有人一定会申请理赔。不过亦有部分朋友可能觉得自己持有多份重疾险,并不需要一次性理赔这么多而选择部分产品不理赔。
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
由于香港的重疾险产品自带分红且后期分红收益较高(可达年化5%),所以有少部分朋友可能会有如此选择。不过绝大多数情况下,直接理赔还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需要留意的就是:重疾险的理赔申请,需要在指定病况发生后的180天之内提出,逾期则这一份重疾险会继续生效。
总而言之,重疾险是定额给付型理赔产品,支持多张保单同时理赔。大家在投保的时候就应当留意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