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通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五个标准筛选、整理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二是向社会公告辖内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三是将相关证据及公告情况报送国家整治办。
此前,在操作层面,对“逃废债”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此次发布的《惩戒通知》有几大重要意义:
是监管部门第一次明确了网贷“老赖”(恶意逃废债)标准;
是监管部门第一次公开支持网贷公开讨债;
是监管部门再次明确网贷失信人员由中国人民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加强失信惩戒。
这些举措对打击网贷行业恶意失信行为,逐步建立、完善网贷领域失信惩戒机制极有利处。
多记重拳打击网贷老赖
近两个月来,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网贷行业健康发展,国家一直在行动。
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P2P平台尽快报送老赖信息。
8月27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上海市网贷行业失信信息录入规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近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再出重拳打击网贷逃废债。
《惩戒通知》具体落实
监管层近日下发的惩戒通知要求十分明确具体,落实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收集”。各地收集平台失联跑路高管名单。同时督促重点平台筛选、整理重要的老赖名单。筛选标准包括:企业借款人和个人借款人金额较大者优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已进行合法必要的催收、有证据表明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且拒不还款。
二是“公告”。各地向社会公告失联跑路高管名单,重点平台公告重要的老赖名单,给予两类失信人员一个月宽限期。
三是“报送”。宽限期结束后,拒不悔改的老赖,各地将名单、符合筛选标准的证据及公告情况报送国家整治办,并由央行纳入征信系统。
通知正式落实后,借款人再恶意赖账,不仅会被网贷平台公开信息,更会被纳入到央行的征信系统,并执行失信惩戒。
这对于打击网贷“老赖”,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推进P2P网贷行业步入合规发展轨道,有着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