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17周岁
交费期间:10 年、15年、 20年、 30年交
保险期间:20年、 30 年、至 70 周岁、终身(合同生效两年后且18岁前可申请变更保险期间)
等待期:180天
在等待期内被保险人身故,或确诊重疾、 特定重疾、 中症、 轻症,保险公司不承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合同已缴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限制。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08种重疾,分为5组,每组可赔付一次,每次间隔180天,5组累积最多赔付5次;
第一次确诊按基本保额赔付
第二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150%赔付
第三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200%赔付
第四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250%赔付
第五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300%赔付
首次确诊重疾后可豁免保费。
二、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少儿、成年男性、成年女性各10种特定重疾,确诊按基本保额给付,限一次。
同时满足重疾和特定重疾的条件,则同时赔付这两项责任。
三、中症疾病保险金
20种中症、每种疾病最多给付一次,累积最多给付3次,每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
首次赔付后豁免保费
四、轻症疾病保险金
30种轻症、每种疾病最多给付一次,累积最多给付3次,每次确诊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
首次赔付后豁免保费
五、身故保险金(可选责任)
18岁前身故,按累积所交保费给付;18岁后身故,按基本保额给付。
王女士为刚满1周岁的儿子小聪为儿子建立一个健康账户,投保了一份中荷超越宝宝(升级版)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包含可选责任,基本保额50万,30年缴费,保障终身,每年交保费4915元。
小聪可获得的具体保障权益如下:
1、108种重疾保障:最多赔付5次,第一次赔付50万,第二次赔付75万,第三次赔付100万,第四次赔付125万,第五次赔付150万。
2、特定重疾保障:50万
3、20种中症保障:最多赔付3次,每次赔付25万。
4、30种轻症保障:最多赔付3次,每次赔付15万。
5、身故保障:18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18岁后身故赔付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