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此次调整是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进行的。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为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确定。
根据2018年河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575元计算:
最低缴费基数为4575元×60%=2745元。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745×16%=439.2元;个人:2745×8%=219.6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745×6%=164.7元;个人:2745×2%=54.9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745×0.7%=19.22元;个人:2745×0.3%=8.24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745×1%=27.45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745×5%=137.25元;个人:2745×5%=137.25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漯河市社保中心。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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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9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