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这是一款可以报销全球范围内的孕产医疗险,但是并不代表它就是骗人的。相反,这是一款保障全面、保障区域广、承保年龄款的优秀孕产综合医疗险。如果你是一名准妈妈,并且有境外孕产的需要,那么这款产品再适合不过了。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15日在上海成立,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是中国再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508.HK)旗下唯一的财险直保公司,注册资本金151.15918986亿元,所以也是非常有实力的一家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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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任何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
(一) 对本合同中特别约定除外疾病和症状、被要求健康告知的被保险人 未告知的既往症的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在本合同约定等待期内对约定的相应病症的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不符合医学界认可实践的检查、治疗方法、手段、设备、药品等试验 性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没有被医学界临床实践普遍采纳使用的治疗手段产生 的费用;
(四)代诊费用,无原始发票的费用,电话咨询费,没有按时就诊的预约费 用,非医师处方要求的服务费用,不在执业范围的医疗服务费用,不符合专业 认可标准或者为进行适当治疗所不必要的医疗,非医学必需的费用,超过通常 惯例水平的费用;
(五)对由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故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残、 自杀)引起的或者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的伤害、病症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选择性手术和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仅为改善或者提高目前身体状况 (包括但不限于中医调理)而发生的、非医学必需的费用;
(七)男女生育控制,输精管切除术和绝育术,男性或者女性绝育恢复手术, 性别转换症、性障碍治疗,生育前培训,伟哥以及其他用于提高性功能的药物 费;
(八)代孕产生的相关费用;
(九)因妊娠并发症导致的引产(包括剖腹产)、因胎儿分娩前身故导致的 引产(包括剖腹产)等终止妊娠的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十)对新生婴儿发生的下列任何畸形,保险人不承担给付新生婴儿严重先 天畸形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前被保险人已知悉存在或被医疗机构告知可能存在的畸形;
2、非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畸形;
3、出生后存活未满三十日情形下发生的任何畸形;
4、一周岁后发现的任何畸形。
(十一)新生婴儿身故、遗体遣返或安葬费用;
(十二)对被保险人在下列任何情形下身故,保险人不承担妊娠身故援助的 保险责任:
1、流产致使身故;
2、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被保险人自杀致使身故;
3、被保险人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或抗拒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过程 中发生的身故;
4、未遵医嘱而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致使身故;
5、因醉酒或受酒精、毒品或管制药品的影响发生的身故。
(十三)对由酒精、溶剂或者毒品滥用引起的伤害或者疾病的治疗及其他相 关费用;对醉酒、使用违反当地法律的疫苗和药物、非医师处方要求药物或者 非医师处方要求用量药物引起的伤害的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
(十四)在政府当局指导下,实施的与传染病相关的治疗、药品、设备、服 务和紧急医疗运送费;
(十五)因健康原因被医师建议不宜旅行的被保险人执意旅行引起的伤害或 者病症的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
(十六)对由下列任何异常风险引起的伤害的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
1、参加或者受训职业体育运动;
2、战争和恐怖主义活动;
3、放射材料辐射或者核燃料燃烧;
4、无必要但主动置身于风险(抢救他人性命情形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