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70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2年、3年、5年、10年、15年、20年交(交费期满不超过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保险责任:
18岁前身故/全残:给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
18岁后交费期满前身故/全残:给付(已交保费×给付系数)或现金价值较大者;
18岁后交费期满后身故/全残:给付(已交保费×给付系数)或现金价值或以每年3.33%复利增张的保额较大者;
18-40岁的给付系数:160%
41-60岁的给付系数:140%
61岁及以上的给付系数:120%
产品特色
1、交费灵活:交费期间多种可选,满足不同客户的交费习惯
2、保额递增:保额每年以3.33%复利递增,时间越长、保障越高
3、高额现价:趸交、2年交、3年交、5年交的现金价值均在5年后超过累计已交保费,满足客户的资金安全性需求;
4、灵活周转:可通过减保领取对应现价(剩余的现金价值继续复利增长),或保单贷款、或转换年金,满足客户的资金流动性需求;
注:年金转换指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您可以申请年金转换,即将申请时的全部或部分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购买年金保险。
案例演示
王女士儿子马上要过一周岁的生日了,她想为孩子准备一份最有意义的礼物。经过专业理财经理的推荐,王女士选择了为孩子投保阳光人寿臻爱倍致终身寿险,这份保单将陪伴儿子终身,在他人生的重要关头给他关爱。
具体如下:
保费:年交50万元×2年交=100万元;
合同生效第4年,保单的现金价值为101.92万元,超过所交保费,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价还在不断增加;
假设孩子可通过减保做如下操作:
18-28岁每年领取现价8万,共领取88万元;
30岁领取现价50万元;
61-70岁,每年领取10万元,71-90岁每年领取8万元,共领取260万元;
90岁时现金价值将近150万元,可通过退保一次领取全部剩余现价,如继续持有,则现价持续增长,至100岁时为208万元。
孩子可拥有一辈子的现金流。
沃保建议
阳光人寿臻爱倍致终身寿险主要功能更多在于财富的管理、传承,适合资产隔离,资产充裕的客户。而那些年收入在百万以下的普通家庭,建议还是优先购买保额足够高的定期寿险,用来转移家庭经济支柱离世带来的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