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目前,安徽省社保缴费基数为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自2019年5月1日起,将改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安徽省统计部门公布了2018年安徽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40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安徽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5085.0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8年安徽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17.01元/月)确定。
例:职工小马2018年月平均工资8000元,小李社保缴费基数为8000元。
职工小叶2018年月平均工资30000元;小王社保缴费基数按照15085.05元进行,因为小王月平均工资高于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5085.05元/月),所以缴费基数为15085.05元。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马鞍山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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