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臻悦重疾分红型条款解析及30岁男计划书
承保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产品:阳光臻悦保险计划
产品组合:臻悦终身寿险(分红型)+附加臻悦重大疾病保险
为谁投保:臻先生本人
投保年龄:30周岁
基本保额:50万
保费多少:16500元/年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限:30年
保障时间:终身
保障内容:
一、等待期内:臻先生因为疾病确诊轻症、重疾或身故,都是返100%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二、等待期后:
1、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臻先生确诊保险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赔20%基本保额10万元,每组赔1次,五组累积可以赔5次,即五次累积可赔100%基本保额50万元。
2、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臻先生确诊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赔附加险的有效保额与主附险现金价值的较大者(至少50万),仅赔1次,赔完合同终止。
3、保险费豁免:臻先生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即可免交剩余未交的保险费,且保障继续有效。
4、身故保险金:
(1)未满18周岁身故,赔主附险已交保费与主附险现金价值的较大者+主险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附加险增额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
(2)已满18周岁身故,赔主险有效保额与主附险现金价值的较大者+主险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附加险增额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
5、年金转换权:
(1)受益人可以申请将身故保险金全部或部分及终了红利用于购买一次性交清保费的年金保险,然后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
(2)主险合同交费期满后,被保人可在60-80周岁期间,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或降低保额,然后将申请时的全部或部分现金价值及终了红利用于购买一次性交清保费的年金保险,然后按年或按月领取年金,作为养老补充。
6、保单红利:投保成功后,投保人每年都可以参与保险公司的盈余分配,红利多与少是不确定的。红利分配形式包括了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年度红利可用于给增额交保费的,终了红利是现金支付给投保人或受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