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忻州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山西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医保局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2019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而进行。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从2019年1月1日起,忻州市以省统计局公告的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忻州市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计算,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783元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度山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369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8年度山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2739元/月)确定。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忻州市社保中心。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西街劳动保障局
电话:0350-3077166
官网文件地址:
http://rsj.sxxz.gov.cn/zwyw/stdt/201905/t20190531_295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