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此次调整是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9〕14号)和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12号)而进行的。
参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8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
从2019年起聊城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将根据上年度山东省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确认。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山东省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6346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8年山东省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269元/月)确定。
参保企业按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企业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聊城市社保中心。
聊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聊城市振兴西路166
电话:0635-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sdsx.gov.cn/ywdt/bmdt/201907/t20190709_2288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