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滨州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规定而进行的。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规定:2019年起滨州市社会保险最低最高缴费基数将按照上年度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确定。
单位职工应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9年度的缴费基数,其中月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为上一年度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269元),月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为上一年度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346元)。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9%,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烟台市社保中心。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滨州市府右街37号
联系电话:0543-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rs.binzhou.gov.cn/xinwen/html/?16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