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肇人社函〔2019〕311号 、肇医保函〔2019〕53号文,2019年7-12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保持不变,继续执行3262元-16308元、肇医保函〔2019〕53号文等文件而进行的。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按本人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作为缴费基数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3126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9014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按本人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作为缴费基数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3262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6308元/月确定。
失业保险
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按本人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作为缴费基数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1550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7862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按本人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作为缴费基数确定。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8%,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5.5%,个人缴2%;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肇庆市社保中心。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92区
联系电话:0758-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www.gd-n-tax.gov.cn/gdsw/zqsw_tzgg/2019-06/28/content_b45eb8dc62984e1e87bb05c26364459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