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被保险人在 18 周岁前确诊初次患下列疾病,额外赔付100%保额
1、白血病
2、严重Ⅲ度烧伤
3、骨髓纤维化
4、严重心肌炎
5、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6、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7、严重川崎病
8、严重脑损伤
9、脊髓灰质炎
10、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2)若被保险人为男性,且在 18 周岁后确诊初次患下列疾病,额外赔付100%保额
1、睾丸恶性肿瘤
2、阴茎恶性肿瘤
3、前列腺恶性肿瘤
4、骨恶性肿瘤
5、脑恶性肿瘤
6、胰腺恶性肿瘤
7、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8、脑中风后遗症
9、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0、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3)若被保险人为女性,且在 18 周岁后确诊初次患下列疾病,额外赔付100%保额
1、阴道恶性肿瘤
2、输卵管恶性肿瘤
3、卵巢恶性肿瘤
4、子宫恶性肿瘤
5、子宫颈恶性肿瘤
6、乳腺恶性肿瘤
7、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8、严重多发性硬化
9、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10、系统性红斑狼疮-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被保险人:
有豁免权。等待期(90天)内被保险人患轻症或重疾,将退还已交保费;等待期之后患轻症或重疾,豁免保费。
投保人:无豁免
答案:犹豫期是15天,可以退保。
犹豫期内:
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向保险公司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申请,并亲自或挂号邮寄将本合同退还。
犹豫期过后: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本合同是由其它险种变更而来的,则不得再行使本条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 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承担一定的损失。
解除合同(退保):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要求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
申请退保时,投保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自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若为邮寄,则以寄出邮戳为准)的当日 24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于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合同效力终止日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