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大永明嘉多保的产品优势:
1、央企大公司大品牌,分支机构众多;
2、轻症、中症、重疾,累积可赔付825%基本保额;
3、额外享300%癌症保险金,不论是癌症新发、复发、转移或持续;
4、灵活选择保障至70岁/终身,45岁仍可选30年缴费,分期交费无压力;
5、健告宽松,智能核保友好,乳腺结节、甲状腺结节、血压升高、血糖升高也可投保。
二、光大永明嘉多保的费率表:
上表演示的主险的10万保额,对应的每年应交保费,其他额度的保费直接乘以份数就可以,每份10万保额。重疾险选择最长的交费期限,对投保人更有利,交费压力小,保费豁免杠杆更高。
三、光大永明嘉多保的案例演示:
30岁王女士,为自己投保“光大永明嘉多保多次重大疾病保险”,附加癌症多次赔付保障,保额50万,选择保至70周岁,30年交,每年应交保费4335元。
1、王女士享有的保障内容如下:
40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期,3次理赔金额依次为30%/35%/40%保额,即15万、17.5万、20万。
20种中症:不分组,无间隔期,2次理赔金额分别是50%保额,即25万*2次。
110种重疾:分6组,间隔期180天,6次理赔金额分别是100%保额,即50万*6次。
前十年关爱金(限50周岁前):投保十年内首次重疾理赔,除了100%保额,额外多赔20%保额,即50万+10万=60万。
癌症多次赔付:可赔3次,每次间隔期3年,每次理赔金额100%保额,即50万*3次。
保费豁免:自带被保人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可附加投保人轻症、中症、重疾、身故、高残、疾病终末期豁免。
身故:18岁前赔累积交的保费,18岁后赔100%保额50万。
2、理赔假设:
第2年:王女士不幸发生车祸,被确诊为轻度听力受损,光大永明人寿理赔了15万,余期保费不用交,合同继续有效。
第6年:王女士不幸被确诊为粒细胞白血病,光大永明人寿理赔首次重疾50万+10万关爱金+附加险已交保费,轻症、中症终止,剩余5次重疾和癌症多次赔付责任继续有效且豁免保费 。
第7年:王女士不幸罹患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光大永明人寿理赔第二次重疾50万。
第9年:王女士白血病不幸复发,符合癌症多次赔付的标准,光大永明人寿再次理赔50万癌症保险金。
第12年:王女士定期化疗中,白血病处于持续稳定状态,光大永明人寿第三次赔50万癌症保险金,癌症多次赔付附加险终止,重疾保障继续有效。
共计:王女士缴纳2次保费累计不到1万元,累计获得225万保险赔偿金,且剩余的重疾责任仍继续生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