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泰康康悦B款条款解析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50种轻症
被保险人即被豁免合同的投保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疾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被豁免合同的各期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90种重疾
被保险人即被豁免合同的投保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以后被豁免合同的各期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身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即被豁免合同的投保人,在等待期后身故,保险公司将豁免自身故之日以后被豁免合同的各期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即被豁免合同的投保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保险事故的,无等待期,保险公司承担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泰康康悦B款30岁女计划书
李女士(30 岁)为儿子小王(0 岁)投保一款年金保险的同时为自己投保了康悦 B 款豁免,李女士为康悦 B 款豁免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基本保险金额(即被豁免合同的年交保险费):1850 元
保险期间:10 年
交费期间:10 年
交费方式:年交
每期保费:39.52 元
若李女士在交纳 2 期保险费后,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则李女士享有的保障如下:
若李女士发生合同约定的 50 种轻症疾病之一 ,豁免年金保险剩余8期 保险费 14800 元,年金保险继续有效。
若李女士发生合同约定的 90 种重大疾病之一,豁免年金保险剩余8期 保险费 14800 元,年金保险继续有效。
若李女士身故,豁免年金保险剩余8期 保险费 14800 元,年金保险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