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缴存基数也因不同地区有所区别,有些城市会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下限
根据拉萨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拉萨市养老金缴费上限为22761元,缴费下限为4552.2元。
养老金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最低缴纳养老金为4552.2*19%=864.918元;
个人最低缴纳养老金为4552.2*8%=364.176元;
用人单位最高缴纳养老金为22761*19%=4324.59元;
个人最高缴纳养老金为22761*8%=1820.88元。
职工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工资低于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可选择的档级为60%、80%、100%,基于如今社平工资逐年提高,考虑到个人承受能力,部分省市增加40%的档级。
拉萨市用人单位缴纳养老金比例为19%,个人缴纳养老金比例为8%。
单位职工退休人员:
1.达到国家、本市规定的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的女职工)
2.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含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1.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及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并享受缴费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