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1、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一档或三档缴费。其中,按一档70元标准缴费后,享受二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成年居民只可选择二、三档标准缴费,即二档220元、三档440元,享受相应档次的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中的三级中度残疾人员直接参加二、三档。
城镇三无人员和城镇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以及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街道市民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核定后,个人不再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三档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