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6年、10年、15年、20年
犹豫期:15天
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于年龄达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不含)前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以合同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日所在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于年龄达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含)以后,且在合同交费期间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1、以合同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对应的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日所在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三)被保险人于年龄达十八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含)以后,且在交费期满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三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当年度保险金额。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保险金额为保险单上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保险金额每年按百分之三点五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年度保险金额×(1+3.5%)。
2、以合同保险单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对应的比例。
3、被保险人身故日所在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备注:18-40岁给付比例为160%;41-60岁给付比例为140%;61岁以上给付比例为120%。
沃保小编解读
上文看起来好像很复杂,其实简单概括就三句话:18岁前身故是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二者取大;18岁后交费期间内身故,现金价值与乘以相应比例后的保费二者取大;已经交完总保费且在18岁后身故,则是年度保额、现金价值与乘以相应比例后的保费三者取大。
所谓寿险,就是保身故(部分也保全残),不死/不残不赔,保险责任简单,所以各家寿险产品也是大同小异。陆家嘴国泰兴泰一生未成年人与成年人身故责任的设置,都符合寿险的常规设置。比较大的特色是年度保额是可以复利增加的,每年复利为3.5%,不算低。也就是说被保人活得越久,他的“身价”就越高,这也是增额寿险的一个卖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