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1、职工失业前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失业登记证,并有求职要求。
一、领取材料
1、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聘合同等有关文件;
2、参保的缴款凭证《托收单》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
4、失业人员《户口簿》;
5、失业人员档案。
二、领取流程
1、查验身份,审核申领条件;
2、出具决定书;
3、申领结果,业务办结。
1)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不予计发决定书》→申领失败;
2)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申领成功→社保机构于次月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银行账上。
1、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满3年的,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满4年的,领取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备注: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