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南市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缴费标准

原创
沃保网
廖裕楠
2019-04-03 20: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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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网小编根据甘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相关公告中了解到2019医疗老保险的最新规定,下文为小编整理的关于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缴费标准,仅供参考。

2019甘南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2019甘南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2019甘南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1、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甘南社保中心。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博峪路一号

电话:0941-8219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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