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泰康乐康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承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等待期:180天
犹豫期:10天
一、等待期内确诊轻症,不承担保险责任,仅轻症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等待期内确诊重疾或者身故,无息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保险责任如下:
1、轻症疾病保险金
50种轻症不分组,被保险人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合同不同种类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给付后合同继续有效。
2、重大疾病保险金
90种重疾不分组,被保险人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被保人18岁前身故,给付累计已交保费;18岁后身故,给付基本保额。无论何种情形,合同均终止。
4、保费豁免
被保险人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保险公司视豁免的保险费为已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备注:对于已经首先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或者因同一原因导致同时符合轻症疾病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