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为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规定,即“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结合我省实际,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同时依据目前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现就调整和降低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缴费费率有关操作事宜明确如下,请认真依照执行。
根据人社局的规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按公布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的54454元的70%执行,即今年的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3176元,最高不得超过13613元。
若2013年度“月平工资”是4665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4665*3=13995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3995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4665*60%=2799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2799元。要是你的月工资在2799元至13995元之间,那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信息也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大兴安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15号
电话:0354-275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