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症豁免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不含)后,由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投保人可免交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的,公司视同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交纳。
二、青少年特定疾病豁免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且于被保险人3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不含)后且于被保险人3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由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青少年特定疾病,投保人可免交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青少年特定疾病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的,公司视同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青少年特定疾病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交纳。
该险种没有返本功能,如果保险期间内18岁前身故,可以返还保费给受益人,返本的话还出现在重疾犹豫期内发生,不赔,返还1.1倍保费。
给未成年投保,保费较低,可以投保高保额,至少30万或50万开始投保,未来的医疗费越来越高,早投保保费更省。
1、合同生效后,公司为投保人提供15日的犹豫期,犹豫期指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5日的期间,投保人在上述期间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投保人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如已发生本合同利益青少年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的,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3、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