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
2、康复费
3、伙食补助费
4、交通食宿费
5、护理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伤残辅助器具费
8、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9、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0、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医疗费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伙食补助费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具体多少元一天咨询当地人社局】
3、交通、食宿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两地往返交通费凭据报销)】
4、康复治疗费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5、工伤医疗期工资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6、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分为评残前和评残后,评残前(住院)经医院开具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如未护理按照当地护工的工资支付;评残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7、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5)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7)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8)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9)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10)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
9、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基数为本人工资。【依据:《甘肃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十八条】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临夏市社保中心。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930-12333
地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