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尤其是是健康险时,除了要看保什么之外,还要注意不保什么,以免发生保险公司拒赔的事情。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少儿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或少儿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遗传性疾病(不包括严重肾髓质囊性病、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脊髓小脑变性症和中度肌营养不良症),先天性畸形(不包括艾森门格综合征)、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少儿疾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需要扣除合同已经给付或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和少儿疾病保险金。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发生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特定疾病或少儿疾病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需要扣除合同已经给付或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和少儿疾病保险金。
首先必须说结论:当然不是骗人的!在我国,银保监会对于保险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所以一款保险产品肯定都是经过严格审核才可以上市的,但是不得不说没有一款保险是十全十美的,总有它自身的不足存在。之所以会有人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很大原因就是没有充分了解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可以正大光明拒赔,而被保人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了。因此对于消费者而言,就是要在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和保费情况之后,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再做出是否投保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