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健康百分百D款的轻症责任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及专科医生初次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合同不同种类的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给付后本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导致其罹患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我们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国寿福臻享版的特定疾病责任
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附加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照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泰康健康百分百D款:年交保费6450元/年
1、60种轻症疾病:每次赔付9万元,最多可给付5次,合同继续有效。
2、120种重大疾病:赔付30万元,给付1次,合同终止。
3、疾病终末期:赔付30万元,合同终止。
4、高残保险金:赔付30万元,合同终止。
5、身故保险金:赔付30万元,合同终止。
6、轻症豁免: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符合轻症疾病给付条件,不仅可获得轻症保险金,且免交后期剩余未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国寿福臻享版
年交保费14510.21元,总保费275693.99元。
重疾保障:100种重疾,赔50万。
特定疾病保障:30种特定疾病,赔10万,最高赔3次,累计可赔30万。
身故保障:一次性赔付50万。
特定疾病豁免:首次发生特定疾病,保费可豁免。
从疾病保障上看,泰康健康百分百D款保障的病种多且全面,国寿福臻享版保障病种相对较少;从保费上看,国寿福臻享版的年交保费略贵于泰康的健康百分百D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