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豁免:
(1)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我们将豁免自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之日起,您应交的本主险合同续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2)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不含猝死),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且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60周岁,我们将豁免自投保人身故或被鉴定为全残之日起,您应交的本主险合同的续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2、返本:
(1)等待期内罹患合同约定的重疾或者因为疾病身故全残,保险公司将100%返还本金,但合同也终止了。(这里小编更倾向于等待期内出险不赔的条款,对投保人更有利。因为等待期内出险,虽然不赔,但是合同继续有效,您依然可以终身享受保障;但是如果等待期内出险,理赔了,这份合同终止了,有了理赔记录,您在别家公司就买不了保险了,等于赔完保费以后再生病的风险是要您自己来承担的。)
(2)中途退保,也可返回一部分本金,但是不建议中途退保。(因为退的钱不多,保障还没有了,下次到其他公司买保险,身体条件还不一定能符合,不一定能买成功,就算投保成功,年龄更大,保费肯定也更贵了。)
3、最低保额:该产品倒是没有特别的限制,您想投保1000额度或100万额度都可以,具体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协定并体现在保险合同上,但是要记得不能超过保监会规定的寿险限额哦!
4、犹豫期:
指对于保险期间为 1 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为了使投保人能够冷静考虑自己的保险需求,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次日零时起 15 个自然日的期间内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回投保人实际交纳的保险费。该期间称为犹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