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若被保险人首次符合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条件,除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外,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按以下约定豁免合同的保险费:
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合同终止。
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太平洋金诺人生是不会返本的,只有身故这一项保障。
1、最高投保年龄,这款金诺人生最高投保年龄高达65周岁;
2、100种重疾保障,包含了25种高发重疾;50种轻症保障,包含了8种高发轻症,3次赔付且不分组。
3、拥有身故、全残保障。
4、投保人患病后可豁免保费。
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若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形导致基本保险金额变更的,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将相应调整。
自签收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认为合同与需求不相符,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