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张家界失业保险最新规定:缴费比例、基数、多少钱

原创
沃保网
何靖涵
2019-03-15 15: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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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保网小编从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相关通知中了解到,2019年张家界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将有所调整。

湖南张家界市失业保险缴费

2019年张家界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是一样的。都是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每年调整一次,各地调整时间不一致。参保单位在办理完年度缴费申报,核定当年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后,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盖章的《失业保险年度缴费申报表》,在单位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及张家界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张家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3884元(5324/月)。

个人缴费基数按参保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均工资收入核定,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均工资收入低于张家界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按60%(3194.4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张家界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5972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2019年张家界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职工自己缴纳:应缴金额=0.5%×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均工资。

用人单位代缴:应缴金额=0.5%×该单位上年度的职工月均工资。

2019年张家界市失业保险需缴多少钱:

假设某职工2017年的月均工资为2500元,低于张家界市上年度月均工资的60%,则个人应缴失业保费=0.5%×2979.45≈14.5元,单位应缴失业保费=0.5%×2979.45≈14.5元。

假设某职工2017年的月均工资为6000元,处于张家界市上年度月均工资的60%-300%之间,则个人应缴失业保费=0.5%×6000≈30元,单位应缴失业保费=0.5%×6000≈30元。

假设某职工2017年的月均工资为16000元,高于张家界市上年度月均工资的300%,则个人应缴失业保费=0.5%×14897.25≈74.49元,单位应缴失业保费=0.5%×14897.25≈74.49元。

张家界失业保险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张家界市社保中心。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教场路69号

联系电话:0744-12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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