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亚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规定,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统一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8%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
2017年海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9062元(5755元/月),2017年三亚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728元(5977元/月)。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三亚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以三亚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586.2元/月)为准。个人缴纳:3586.2×2%≈71.7元,单位缴纳:3586.2×8%≈286.9元。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三亚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以三亚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17931元/月)为准。个人缴纳:17931×2%≈358.6元,单位缴纳:17931×8%≈1435元。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处于三亚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则缴费基数以该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准。个人缴纳:职工工资×2%,单位缴纳:职工工资×8%。
1、参保职工或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按60%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按50%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按40%报销。
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药品费:按35%-70%报销。
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限额500元,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
注.不在社保目录自费药和进口药不能报销,符合社保用药的最高报销限额为城镇医保3万/年,农村医保2万/年,超过年限额部分自付。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三亚市社保中心。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联系方式:0898-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