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2017年海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9062元(5755元/月),2017年儋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8941元(5745元/月)。即儋州市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235元,下限为3447元。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儋州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以儋州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为准。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儋州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以儋州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准。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处于儋州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则缴费基数以该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准。
1、参保职工或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儋州市社保中心。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东风路189号
联系方式:0898-2333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