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2017年贵州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4549元(5379元/月),2017年黔东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3981元(5331.75元/月)。即黔东南市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995.25元,下限为3199.05元。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黔东南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以黔东南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为准。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黔东南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以黔东南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准。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处于黔东南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则缴费基数以该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准。

一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5%×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三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2%×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以黔东南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5331.75元为例:
假设一类职工2017年的月均工资为2500元,低于5331.75元的60%,则单位应为该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0.5%×3199.05≈16元。
假设一类职工2017年的月均工资为8000元,处于3199.05和15995.25之间,则单位应为该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0.5%×8000≈40元。
假设一类职工2017年的月均工资为18000元,高于5331.75元的300%,则单位应为该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0.5%×15995.25≈80元。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黔东南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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