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组成
主险:恒安标准贝呵护少儿两全保险
附加险恒安标准附加少儿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险:恒安标准附加少儿长期特定疾病保险
附加险:恒安标准附加少儿长期医疗保险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满30天-12周岁
保险期间:至30周岁
保险责任
一、人身保障
1、身故保险金:身故按主险合同已交保费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
2、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按主合同已交保费的200%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二、满期保险金
满期生存,按主合同基本保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三、医疗保障
1、视力矫正保险金
投保年龄在 3 周岁以下(含)且在年满18周岁前被确诊为高度近视且接受了视力矫正治疗,保险公司按照附加险基本保额的 5%给付视力矫正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2、牙齿正畸保险金
投保年龄在 3 周岁以下(含)且年满 18 周岁前牙齿畸形,并且接受了牙齿畸形矫正治疗,保险公司按照附加险基本保额的 5%给付牙齿正畸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3、意外伤害骨折保险金
意外伤害骨折保险金=附加险基本保额×合同规定的骨折程度对应的给付比例
当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骨折保险金达到附加险基本保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4、住院津贴保险金
3 天(含)以下,住院津贴= 每次住院天数×附加险基本保额的 0.1%
3 天以上,住院津贴= 3×附加险基本保额的 0.1%+(每次住院天数-3)×附加险基本保额的 0.2%
四、意外保障
1、交通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按附加险基本保额×伤残等级对应给付比例
2、交通事故意外身故保险金: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给付
3、火灾意外伤残保险金: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给付×伤残等级对应给付比例
4、、火灾意外身故保险金: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给付
五、重疾保障
5种少儿特定疾病(白血病、脑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术、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确诊按附加险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