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岁(出生满28天且健康出院)至60周岁
交费年期:趸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保险期间:20年、30年、至60岁、至65岁、至70岁、至75岁、至80岁、100岁
产品特色
1、疾病保障,健康无忧
提供多达100种的重大疾病保障,并对其中发生率较高的20种特定重大疾病提供额外给付;30种轻症疾病无组别要求且最多可赔付两次;若疾病来袭,可顽强抵御。
2、福寿绵长,安享无忧
多种保险期间可供选择,最长可保至100周岁。保障期满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3、真情豁免,后顾无忧
交费期内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可豁免之后各期保险费,保障继续有效。人性化解决客户交费能力下降后的困难。
4、分享红利,增值无忧
享受专家投资收益,共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
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
二、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20种)
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特定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额外再按基本保额30%给付;
三、 轻症疾病保险金(30种)
30种轻症,分2组,每种疾病仅赔付一次,累积可最多给付2次,每次确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
四、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初次确诊轻症后可免交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五、浮动分红
每年享保险公司红利分配;
六、满期保险金
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按合同满期时基本保险金额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七、身故保险金
18周岁前,按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
18周岁后,按所交保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者的较大者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