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贺州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594元,月平均工资5133元。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贺州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则缴费基数以贺州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为准。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贺州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则缴费基数以贺州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准。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处于贺州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则缴费基数以该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准。
2019贺州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不同,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类至三类职业,对应的缴费比例如下。(一类职业不实行费率浮动;二、三类职业实行费率浮动,1-3年浮动一次。)
一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0.5%×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1%×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三类职业的工伤缴费比例=2%×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假设一类职工2017年的月均工资为3000元,低于贺州市上年度月均工资的60%,则单位应为该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0.5%×3079.8≈15.4元。
假设一类职工2017年的月均工资为8000元,处于贺州市上年度月均工资的60%-300%之间,则单位应为该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0.5%×8000≈40元。
假设一类职工2017年的月均工资为18000元,高于贺州市上年度月均工资的300%,则单位应为该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0.5%×15399≈77元。
2019贺州工伤保险的缴费方式:职工就业单位按月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本人不用缴纳。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贺州市社保中心。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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