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最高省30%
产品特点
一份关爱,重疾无忧;双倍保障,人身呵护;三倍给付,意外高额;保费豁免,生存领取;保单分红,安康人生。
具体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疾32种,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180天内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或者于合同生效180天后经医院初次确诊导致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个按“泰康附加基本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该保险责任终止,其它保险责任依然有效。
二、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180天后身故,保险公司按“泰康基本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与“泰康附加基本定期寿险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身故,除给付以上“身故保险金”外,保险公司再按“泰康附加基本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四、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主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给付日,保险公司按“泰康基本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五、保险费豁免
被保险人确诊重疾可可免交余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六、分红
保险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分配红利;
每年分红可现金领取累积生息
举个例子
30岁王先生投保“泰康安康人生保障计划”,保险费交费期间为20年,保险期间为40年,保险金额10万元,年交保险费7307元。
王先生可获得保障如下:
重大疾病保障10万;
身故保障:20万
意外身故保障:30万(20万+10万)
生存保险金:70岁一次性给付14.62万元;
保险费豁免:重疾豁免